发表日期:2017-08-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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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5日上午,长治市人大法工委就《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委托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的签约仪式在长治市人大三楼会议室举行。
《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是长治市人大的重要立法工作之一,该条例的制定将为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供更为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本次立法的起草工作由长治市人大委托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完成。长治市人大参加签约仪式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李红雨等人大成员及长治市财政局的相关负责人,法律与经济学系参加签约仪式的有秦楼月主任、刘银龙副主任及起草小组成员。
本次签约仪式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李红雨主持。在宣读完毕立法工作方案后双方正式签署委托立法合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讲话。王耀副主任就立法起草工作提出几点意见:第一、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地方特色,比如本地的少数民族问题。第二、要科学合理。对待不同的群体要有适当的程序。第三、要管用可行。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兄弟地市的经验。希望长治学院的立法起草小组能在短时间内保质保量把工作完成好。李红雨主任也提出本次立法起草要有特色、可操作、不抵触、真管用。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主任秦楼月发表讲话,感谢长治市人大法工委对长治学院法律与经济学系的信任,本次立法起草作为高校服务地方的重要举措,法经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充分发挥学校的立法智库作用,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双方签约仪式的举行,标志长治市人大和长治学院的立法战略合作正式启动。
(法律与经济学系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