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食堂排烟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发表日期:2014-08-05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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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定于2014年8月30日为各食堂排烟设备集中采购。根据长治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制定招标方案如下:

一、招标单位:长治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排烟设备、电机、烟罩。

三、规格和数量要求:

1.环保风柜.不锈钢.规格7.5kw 1台

2.排 烟 罩.不锈钢.规格3米 2台

3.烟 道.镀锌板.规格50# 12米

4.弯 头.镀锌板.规格50# 1个

5.轴流风机. 规格50型 1台

6.风柜变径.镀锌板 2个

7.烟 道.镀锌板.规格40# 2米

8.电 机.钢芯.规格.7.5kw 2台

9.轴流风机 1套

四、工期要求:

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半个月内将采购的设备送到指定食堂并安装。

五、保质期:

三年,采购安装完毕后,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六、报价要求:

投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长治学院食堂整体情况,自行设计,自行报价,税金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报价采用单个报价进行。

七、付款方式:

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经审计处设计后一次性支付货款80%。留20%质保金,一年后支付,支付货款由乙方提供发票。

八、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在长治学院召开招标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九、相关费用: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如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时,进行退货或更换。严重时撤销合同,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延误时间,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2%支付违约金。

十、制作投标书要求:

一式三份,标书文件封面必须有投标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内附1.公司企业情况简介,2.近两年业绩证明及验收证明。3.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4.营业执照复印件。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8.标书应规范,整洁,资质证明,图标、年检印章公司及法人印章应清晰,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签字要真实。

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携带资质原件。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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