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12-06-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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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长治学院书画展厅装修
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装修项目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性质:室内装饰、装修。
(二)建设规模:展厅面积:455㎡:;设备间面积:30㎡,室内装饰装修及电器安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1.该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以参考设计方案范围内的装修工程为准(详见设计方案效果图,个别项目要求见附表二);
2.电器设备要求
展览展示专用吊杆式轨道灯和射灯。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3月29日,竣工日期2011年4月29日。工期30天(日历工期)。
附表下载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业主。
2、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5、近5年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书一正四副
联系人及电话:
霍笑波13935518315 苏玉明 13835520002 段 浩 13994633791
报名地址: 长治学院教务处设备科、院长办公室
截止时间:2011年3月27日